17732605906

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

作者: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0 08:36:19

我们从电视、报纸、互联网上经常看到有商家打出中国知名商标的字样,看上去非常的高大上,您是否也希望自己的也能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呢,下面,就由襄阳商标注册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 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项为一兜底条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驰名商标保护的实际需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5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当中,发明专利申请可以说是相当而言较难的,但是同样的,发明专利与其他两个相比也是占有优势的,那么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哪些步骤呢?

1、受理阶段企业提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局对于专利申请进行核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企业会得到申请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经过公开准备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专利部分内容。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5、授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明确专利的授权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以上五个方面是关于专利申请的步骤。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

权利要求书应按如下要求撰写:

1、应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使用的科技术语应与说明书一致,不得有插图。

权利要求书的要求有什么

2、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尽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必要的技术特征。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用其他方式表达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先写前序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以及现有技术中与其密切相关的技术特征;再写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3、引用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除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性质需要用其他方式表达外,从属权利要求应先写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号,可能时把编号写在首句;再写特征部分,写?明技术特征,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

二、撰写权利要求书的要求

1、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2、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3、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4、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5、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6、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权利要求一般文由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共同构成;而有些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仅由独立权利要求单独构成。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最宽的。从属权利要求是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因此其保护范围落在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权利要求书是表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在发生专利侵权时,它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惟一依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官仅依据权利要求书确定被控侵权物是否侵犯专利权,而只是当权利要求书的含义不清楚时才参考说明书。如果权利要求书撰写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至关重要。


 

版权所有: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