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

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

作者: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2 08:41:16

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生产活动中。销售发票、合同等商业性文件是商品交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商业性文件中使用商标,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使用注册商标时要关注哪些问题?跟随襄阳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依法使用商标,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随意对注册商标进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2.恰当使用商标:这样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演变成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2)使用商标通告。(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商标:意为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显著的位置,在当前,很多企业并不重视这方面,把商标设计的很小,放在不起眼的位置,实际上等于形同虚设。

4.当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长期的使用商标,商标的信誉建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选择好商标之后,需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尽量经常更换,尤其是当企业商标具有一定影响时,需要坚持使用下去,文字、色彩、图案都不要变。

5.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

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行使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们知道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行为当然属于商标侵权。但是,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使得公众造成误解的行为同样也属于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有职责依法处理此类商标侵权。

商标被侵权,被侵权人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行使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实践中,如何判断一个标志具有显著性?一般认为,如果相关公众一看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一个标志,马上就能意识到该标志是用于指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从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则可以认为该标志具有显著性。标志的显著性关键取决于标志与相关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即一个标志与它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之间联系越密切,则显著性越弱。反之,则显著性越强。依照该标准,可将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所谓固有显著性,是指某些标志在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务时,从一开始就具有显著性。如暗示性标志、任意性标志、臆造性标志都具有比较强的固有显著性。

所谓获得显著性,则是指某些标志本身缺乏固有显著性,只是通用标志或者描述性标志,但经过权利人长期使用和广告宣传之后,消费者已经逐渐意识到他们是在指示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出处,而不仅是在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描述。通用标志或者描述性标志在经过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之后 ,就具有指示特定商品或服务出处的功能。这样,先天没有“固有显著性”的通用标志、描述性标志就在后天获得了显著性,能够被注册为商标了。

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予以驳回,并不得提出异议公告。也就是说,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的原则。如果商标申请人希望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同一类别的其他人注册,或者与其他注册商标类似,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以中国商标的“九井坊”商标为例。如果有人想在33个类别中注册一个名为“九井坊”的商标,但在同一类别中已经有“九井坊”的商标,那么“九井坊”就不会注册成功,因此对商标的预查询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当然,如果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及时修改或调整注册商标,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商标注册查询虽然不能保证100%通过,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提高商标核准注册的成功率。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除了与原商标相似外,还有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违反了《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小志在此提醒,申请人不能随意命名自己的商标,可以随意命名,这涉及《商标法》关于禁止使用和注册的相关内容。

例如,《商标法》第十条涉及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有害的道德行为和不良影响、县级区划地名等;第十一条涉及通用名称、数字、模型等,第十二条对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和第十六条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作了有关规定。以上内容是申请人在命名商标时需要绕过的坑。只要越过上述雷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对于没有专业知识和注册经验的申请人,特别需要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平台,这样不仅可以做好商标的查询和准备工作,而且可以节省时间和经验,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保证成功率。


 

版权所有:襄阳吉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